开展城市地质工作  为加快我省城镇化进程服务

刘成社

[2003-07]

一、加强城市地质工作势在必行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象征,是人类社会物质和精神财富生产、积聚和传播的中心。100年前,世界上还没有一座城市拥有500万人口,现在约有60座城市的人口超过500万,全球70亿人中的约50%居住在占世界总面积不到1%的城市地区。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人口迅速增加,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对粮食、水、建筑材料以及能源的需求日益增大。人类活动已经强烈地参与到自然地质作用中,共同作用于地质环境,使城市地质环境所受影响和压力与日俱增。同时,与城市土地利用、资源开发、废物处置、环境保护和灾害防治等有关的地质问题日益突出,甚至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城市的发展和改造。因此,解决城市地区出现的上述地质问题或灾害,搞好城市规划与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目前,世界各地积极开展城市地质工作,对城市的环境地质和灾害地质进行详细调查和监测,对地质数据进行多学科综合和理解,以协调和缓解城市经济开发、空间开发与地质环境载体之间的矛盾。

当前,我国正经历着一场深刻的城市化进程,城市建设和发展迅速,现有城市数量已超过600个,百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已超过30个。同时,我们也面临着城市生态环境恶化、土地规划不合理、地下水资源短缺和污染等问题,自然地质营力作用和不合理的人类工程经济活动使得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因此,为了适应新的形势,积极推进地质工作的根本转变,使地质工作更加主动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加强我国的城市地质工作势在必行。

二、我省城镇化建设的发展目标

今年6月,省委、省政府专门下发《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提出:到2002年,城市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全省非农劳动力占劳动力总数的比重达到60%以上、城镇化水平达到50%以上的发展目标。在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体现以人为本思想,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基础之上,突出抓好郑州市、中原城市群、省内区域中心城市、省定重点县(市、区)和重点镇的建设,带动全省城镇化。在未来20年中,郑州市城市人口规模争取达到500万左右;洛阳市人口规模要达到200万以上;平顶山、开封、安阳、新乡、焦作、南阳、商丘7个城市发展成为150万人左右的大城市。信阳、周口、驻马店要进入100万人左右的大城市。濮阳、鹤壁、许昌、漯河、三门峡、济源要达到50万人以上的城市。省定26个重点县(市)中条件较好的巩义、潢川、固始、永城、邓州、灵宝、项城、义马等一批县级市和县要发展成为中等城市,全省设市标准以上城市达到65个。建制镇发展到1400个左右,省定重点镇中的一部分发展成为小城市。城镇主要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居民生活质量有较大提高,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三、我省主要城市地质问题

我省地处中原,位居南北方气候过渡地带。东部以平原为主,西部多丘陵山地,地貌类型复杂,气候变化多样,城市地质问题也较全国其它省区复杂多样。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一)矿业城市“三废”污染严重。我省为全国主要产煤区之一,以煤为主的矿业城市(县)达10余座,另外还有采金、钼、非金属等矿城。大量煤矸石、粉煤灰、废矿渣、尾矿沙等堆积如山,不仅占居相当规模的可利用耕地面积,而且由于长时期风化溶解,使多种有害元素和物质随地表水和空气扩散污染,甚至渗入地下,给城市环境、农业生产和畜牧业发展造成严重危害,直接威胁人民的生活和健康,使耕地资源受到不同程度地破坏,环境污染加重,生态环境日趋恶化。

(二)部分城镇水资源严重短缺。我省北中部大部分地区干旱缺水。位处黄土塬区和丘陵山区的相当一些城镇水资源严重不足,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农业生产,不同程度地限制了城镇的规划与发展。

(三)相当一些地区存在不良水质,水体不同程度受到污染。已有资料表明,我省豫东平原区部分城镇地下水水质异常(地下咸水、高氟地下水等),腹泻、氟中毒等地方病长期存在。一些城镇地下水污染严重,部分地区浅层地下水已无法利用,地下水中的NO2、NO3、NH4明显增高。尤其是淮河流域地表水体的大面积污染,已对城区自然环境造成影响。

(四)地质灾害频发,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较大影响。矿业城市由于地下资源大量开采,在采空区上方形成规模不等的塌陷区或裂陷带,有些形成常年积水洼地,对城区道路交通、农田林地、民居建筑等造成不同程度损害,地面开裂、山体崩滑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城市由于长期超采地下水,造成局部地面不均匀沉降或开裂,对城市建筑造成较大影响。

(五)部分城市工程地质条件存在较大隐患。一些城镇工程地质条件缺乏科学评估,城区建在冲洪积扇、古河道或基岩斜坡之上,地基严重失稳;一些城市建在地震活动带之上或其边缘,由于活动断裂从城区穿过,给城市发展带来较大隐患。

四、城市地质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内容

《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指出:要深化完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高水平编制中原城市群区域城镇发展规划,科学组织城镇空间布局和区域生产力布局,协调好区域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根据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完善城市综合交通、市政基础设施、防灾、环保、绿地等专业规划,大力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这一要求,我省城市地质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为城镇(城市群、经济开发区)的科学合理规划与建设提供基础地质资料和科学决策依据与建议,为城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环境保护与治理、防灾减灾等提供科学、实用和超前的城市地质全面综合评价基础数据,并建立城市地质动态数据库信息系统。

我省城市地质工作的内容应包括以下8个主要方面。

(一)基础地质调查。包括地表地质调查和覆盖区基岩地质调查,以及古河道分布与变迁、人类活动对自然的改造等,此项工作是城市规划与建设的基础。

(二)资源潜力调查。包括矿产资源、地热资源、建材资源、生态资源、旅游资源等多个方面,应综合评价其对城市的贡献潜力。

(三)地形地貌调查。地形地貌是城市选址、布局、规划、供排水、地质灾害防治等重要前提之一,调查内容一般包括地貌形态、成因类型、物质组成、发展演化与人工改造趋势等。

(四)水文地质调查。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补、径、排条件,水资源量与水质评价等。一方面能够满足城市居民生活和工农业用水,另一方面防止因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当引起一系列环境地质问题,如地面沉降、水体污染、地下水位下降等。

(五)工程地质调查。城市的工程地质条件也是城市选址与规划的重要前提之一,直接影响城市建筑和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调查工作应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工程地质条件调查与评价,包括岩土体的性质与强度、岩土体稳定性等;二是地壳稳定性评价,包括活动断裂、历史地震调查等,对城市地域的地壳稳定性和岩土体稳定性作出科学评价和预测。

(六)土地利用和土壤调查。城市土地和土壤调查在城市规划和管理中具有特别重要意义,主要调查内容包括:市区土地资源利用现状与特点,近郊土壤类型、土壤地球化学背景及质量评价等。

(七)环境污染调查。包括“三废”污染调查、土壤及建筑材料放射性污染调查等。提出城市工业和生活垃圾处理建议,对城市地质环境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八)建立城市地质基础数据库和动态监测信息系统。

城市地质工作涉及社会、经济、地质、地理、环境、生态、信息等诸多领域,需要多学科联合,具有学科的综合性和方法的多样性;同时因受城市规模、类型、发展阶段等社会特征和地质环境特征的双重因素影响,不同城市、经济区地质调查评价的对象、内容、工作方法也有所不同,具有地域的独特性;随着城市人口、资源、工程活动强度的改变,地质环境呈动态变化,需要投入的地质工作是不间断的,工作内容也是变化的,因此城市地质工作又具有持久性和动态性。

五、城市地质工作的发展与现状

现代意义上的城市地质工作主要是在二战以后发展起来的,20世纪70年代以来,欧美发达国家的城市地质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加利福尼亚州城市地质总体规划”、“德国下萨克森州和不来梅市自然环境潜力地质科学图系(1∶20万)”等都是这一时期的代表性成果。8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亚太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在亚太经社会(ESCAP)的推动下,城市地质工作方兴末艾,形成了新的热点,已出版城市地质文集10余卷。90年代英国及加拿大地质调查局启动新的城市地质工作计划,完成大量关于城市地质与环境各种数字化主题图件。

我国先后开展了吉林省四平市、天津市、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武汉市等城市部分市区的1∶5万、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在武汉、成都、太原等城市开展了城市生态环境地球化学调查,在北海、三亚、秦皇岛、汕头、石家庄、桂林、温州、宁波等多个城市开展了城市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调查,制定了“城市区1∶5万区域地质调查技术要求”,在城市地质调查内容、城市地球化学、城市深部地质、城市第四系沉积、城市地质调查各种技术方法(地质、地球化学、地球物理等)和专业的合理配置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近年来,在中国地质调查局的领导推动下,天津、北京、珠江三角洲等地区的城市地质工作又取得了新的进展,具有中国特色的融基础地质、遥感、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工程和环境地质于一体的城市立体地质调查工作已形成思路。下一步将逐步安排更多的城市地质调查项目,为城市规划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多目标地质技术服务。我省应抓住这个机遇,结合国家重点城市地质调查项目安排,积极开展城市地质工作,为加快我省城镇化进程步伐,早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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